拟定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