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授权承担全市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工作,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