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 - 09 - 3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炭企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补偿机制,我局建立了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月报制度,组织我市各煤炭企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4年以来,我市阳煤集团、南煤集团等14家煤炭企业克服企业效益下滑,资金短缺等困难,投入治理资金1.36亿元,重点实施了矸石山治理、排矸场道路硬化、矿井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维护、地表塌陷区治理等工程,矿区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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