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育龄妇女不想生、不敢生问题,建议:一、产假期间探索给予企业补贴或减税,探索出台企业扶持政策,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二、探索试行女职工弹性工作机制,考虑“建立双方自愿协商的机制”,允许女职工以“经济补偿性辞退、停薪留职、非全日制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度过生育哺乳期(分娩后一年),以体现对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和人性关怀,从而实现社会、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多方“共赢”。三、完善幼儿托管福利机构,重点增设托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妇女及家庭的育儿负担。四、鼓励社区兴办托儿机构,以税收减免、提供场地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手段,吸纳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婴幼儿托管、放学后活动和教育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