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水利厅下达我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63万元。我委接文后积极与各县(区)进行沟通和审核,于2021年7月20日下达投资计划。
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
同时,要求尽快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各县(区)和项目单位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改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