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