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计划抽验、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组织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的实施,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要求的标准的实施,参与拟订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承担对下级同类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验项目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指导各县(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快速检测工作;参与食品、药品标准的修订、制订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监管水平,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保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安全状况、药品质量信息、化妆品质量信息、医疗器械质量信息,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15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