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义:
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践行共享改革发展红利的重要手段。
二、文件依据: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21〕9号)、《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7〕119号)
三、提标时间:2022年12月1日起
四、标准变化:农村低保标准:2022年7月510元/人/月,2022年12月540元/人/月;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2022年7月8000元/人/年,2022年12月85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