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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设立单位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律师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现将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执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二、组织实施

          (一)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工作由各设立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设立单位对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年度执业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结果,报所在地司法局备案,并逐级上报市司法局。

          (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等次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结果应当结合其遵守宪法法律为本设立单位办理法律事务及相关工作情况综合确定。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应当为“基本称职”:(1)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兼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非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2021年度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的。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应当为“不称职”:(1)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兼职,造成严重后果的;(2)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非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造成严重后果的;32021年度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4)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的除外;(5)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含行政警告)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的;(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考核备案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四、备案办理程序

          (一)考核备案流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备案采取“就近”原则,报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各县(区)备案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参照社会律师考核备案工作,在《律师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等印章

          (二)考核备案材料。参加年度考核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先登录律师综合管理系统“信息补全”模块,补全确认个人信息后,再办理线下考核备案。(管理系统地址:https://app.sft.shanxi.gov.cn/lsgl/backend/login.jsp,账号:工作证号,初始密码:Shanxi@$2021)。

          设立单位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的部门准备好以下材料(包括电子版)后,前往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线下考核备案。(有关附件电子版可至山西司法行政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1、设立单位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2、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持有的《律师工作证》;

          3、《申请202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名单》(附件1);

          4、《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附件2、3、4,一式两份,出具考核等次意见后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告格式(附件5)。

          因《律师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备案已满,需换发工作证书的,设立单位应先换领新证后,再进行考核备案。

          (三)县(区)司法局上报材料。各县(区)司法局要在5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报送以下材料(包括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司法局公章)。

          1、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可结合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情况报告一并报送);

              2、《申请202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名单》汇总表(附件1);

              3、《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部分分类汇总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4、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告格式汇总版。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正常执业,请各设立单位、各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督促相关人员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补全确认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备案工作。

          (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考核,逾期不办理者,不得执业,由所在单位将《律师工作证》交回,并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对于连续两年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通报其设立单位;对于未参加2020年度检查考核的,设立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及处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可办理2021年度检查考核。

          (三)已从设立单位退休、调离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不宜担任设立单位不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人员,不参加此次年度考核。请各设立单位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的部门收缴其《律师工作证》并交回,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申请202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名单

                       2.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律师)

                       3.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法律援助律师)

                       4.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司律师)

                       5.公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