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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发布机构:办公室

        各县(区)统计局、阳泉高新区发展和统计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好地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作用,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和山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晋统字〔2020〕53号),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层统计工作条件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一)确保县级机构、经费和人员的充实。健全完善基层统计机构设置工作,加强协调管理和指导检查。县级统计机构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县(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将基层统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基层统计工作正常经费需要。各县(区)统计部门要根据统计任务变化,积极争取县(区)政府支持,相应充实县级统计机构人员力量,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统筹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统计工作。

          (二)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各县(区)政府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设置乡镇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统计人员,建立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人口规模变动与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基本单位在7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统计人员应不少于2人,700—1500家的应不少于3人,1500家以上的应不少于4人。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变动要经县(区)统计机构批准,其他工作人员变动要及时向县(区)统计机构备案。

          以政府购买统计服务方式,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的,要相应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三)加强村居(社区)统计工作。进一步协调强化村居(社区)统计工作,要推动村居(社区)统计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熟悉网格内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与调查对象沟通顺畅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网络。要保证村居(社区)统计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计工作制度、有专用资料柜,有数据处理设备。村居(社区)统计人员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报所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

          (四)督促统计调查单位优化配置统计人员。各县(区)应当依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督促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明确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及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工作人员的稳定,“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告所在辖区的统计机构。

          二、强化培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一)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基层统计干部培训机制,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基层统计队伍全员培训体系,创新教育培训形式,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培、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保证每年30%的基层统计干部参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市级统计机构要立足承上启下,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学习培训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三)县级统计机构要注重实用与操作,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综合能力;对企业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新上岗统计人员必须事先参加培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本单位统计人员接受培训和教育提供条件。

          三、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统计行为

          (一)建立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依据国家统计局县乡统计工作规范和《山西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山西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统计机构(人员)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工作交接制度等,规范开展企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二)定期跟踪监测,做好应统尽统。县、乡级统计机构要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加强与工信、商务、发改、审批、市场、税务、住建等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及时维护更新,准“四上”企业定期跟踪监测,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单位能及时组织申报,完善入统手续,切实做好应统尽统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对象(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各县(区)统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及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推动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并解决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村居(社区)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计工作台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

          (一)建全责任体系。县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责任制,着力构建不想、不敢、不能弄虚作假的有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改进政绩考核方法。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数据综合管理,规范数据审核评估流程,加强数据动态监控、质量抽查,建立健全覆盖统计数据采集、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强化监督检查。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列入政府统计督察事项,强化检查督促和工作考评。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与统计执法检查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共抓落实,相互促进,齐头并进,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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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