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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发布机构:

          阳政发〔2021〕6号   

            

            

            

          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5号)和2月1日全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照后减证”与“多证合一”等其他商事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简约透明快捷的行业准入规则,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高质量“六最”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实行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重点解决办理营业执照后市场主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涉企经营许可范围之外的事项,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涉企经营许可范围之内的事项,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实现“照后减证”;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将备案合并到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实现“多证合一”;三是实行告知承诺,降低准入门槛;四是优化审批服务,促进企业快速进入经营状态。   

          (三)改革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目前,在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除我省没有改革权限的74项和我省不涉及的9项之外,其余4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53项,优化审批服务371项四种方式实施改革。省级层面设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施改革。我市市级层面没有设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结合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逐项梳理比对,我市市、县两级涉企许可审批事项101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22项,优化审批服务71项,需明确对应实施部门,确保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每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一是把握全覆盖这一原则要求,市、县(区)在制定公布清单时,要做到中央、省、市、县四级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不能仅限于梳理公布本级事项清单;二是把握“进四扇门”这一具体方法,尤其要注意把握好“审批改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这两种方式,着力纠正把备案变成变相审批,告知承诺流于形式、名不副实的倾向;三是把握好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基本底线,不断完善监管配套措施,对采取不同改革方式的事项,有针对性地明确具体监管标准和要求,既要防止监管空白,也要杜绝随意扩大监管内容;四是把握好信息化建设这一保障措施,通过“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集中归集共享,实现纵向各级联通、横向普遍接入。   

          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   

          (一)制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5号)公布的《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基础上,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全面梳理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市政府统一编制《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世界杯365网站打不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由市政府门户网站、阳泉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动态调整),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市级清单中的事项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调整审批层级和部门的,由承接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实施审批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管工作。中央、省、市、县(区)四级涉改事项清单统一对外公布。上述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省级动态调整更新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市级对应责任部门要及时认领事项,落实改革举措;市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内容需要调整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程序修订,统一对外公布。   

          三、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一)直接取消审批。凡取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市场主体登记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的,要同步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不得继续实施审批,有关监管部门应继续履行对相关经营活动的监管职责。   

          (二)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备案部门和监管部门。确需单独办理备案的,备案部门要简化备案要素,精简备案材料,推广网上办理,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书面提交相关材料,并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和监管部门。坚决杜绝为备案事项设置实质性的审核程序,不得将实地勘查、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当场办结,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企业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监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实行告知承诺。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严格落实《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0〕46号)相关要求。由审批部门制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办理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应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当场提交和按照约定期限提交的材料),以及承诺不实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内容,并说明审查标准和具体要求。审批部门应当准确把握告知承诺制度的实质,有效区分材料种类,需要由其他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不应定性为申请人需当场提交的材料。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因企业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因审批部门告知内容不全造成的损失由审批部门承担。   

          监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给予差别性待遇,包括加大监管抽查比例或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等。对此类企业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必须与其办证时的告知内容保持一致,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纠正的,应当先履行责令改正程序,逾期不改或确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审批部门撤销许可。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审批部门要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监管部门要不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接收企业登记和许可信息,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漏洞。   

          四、完善改革配套措施   

          (一)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与经营许可有效衔接。市场主体登记部门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经营范围表述和涉企经营许可的对应关系。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精准推送至有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要根据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   

          (二)强化涉企经营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广泛应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应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相关信息的集中共享。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并协调上级部门、指导下级部门做好系统对接工作。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体制优势,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便民化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准确完备、标准统一、简明易懂的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压减自由裁量权。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发挥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全域覆盖的特点,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实现“一次告知、一表提交、一门联办、一次办好”。要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共享数据,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改革审批方式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跟进监管措施,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通过“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双向推送反馈,做到监管无缝对接,实现全覆盖。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针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要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要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五)强化法治保障。改革要坚持依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的具体要求,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五、抓好改革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对全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实施,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审批部门落实改革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协助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后涉企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法治保障,指导相关部门完成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等工作。此外,市大数据管理部门,要负责统筹做好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畅通涉企信息推送、归集、共享的实现路径,确保“一网通办”顺利实施。市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主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业务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改革。   

          (二)细化工作举措。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细化工作举措,公布事项清单,并组织有关部门针对市、县两级负责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审批办事指南、监管规则和标准。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监管事项主动认领,对四种改革实施方式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予以确认,并报同级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按照我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检查和综合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重点突出“证照分离”改革对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   

          (四)狠抓工作落实。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总结和第三方评估,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发现、总结典型经验,确保改革成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要强化考核督查,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事项,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将反馈结果推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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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