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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3年1月17日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庙堰新材料工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7 发布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17日-20231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2292661 

          通讯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北路与大连街交叉口 

            编:04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庙堰新材料工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变更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庙堰村东侧,主干路西侧,大连路北侧 

        阳泉丰和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千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庙堰村东侧,主干路西侧,大连路北侧。总投资22216.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16.2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占地面积199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分两期建设,一期1500m3/d,二期1500m3/d。本次变更主要对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废气、污泥的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并增加浓盐水的处理设施。 

          

        1、严格执行《报告书》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六个百分百” 要求。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2.5m高彩钢板围挡;应当采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放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湿法作业进行土方开挖等土建施工时厂区运输道路应进行硬化,不开发土地进行绿化和苫盖;及时清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渣土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有组织和无组织产生的氨气(NH3)和硫化氢(H2S)。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气体采用“碱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生物滤池除臭法主要包括污染场所密封系统、臭气收集及输送系统和生物滤池。生物处理过程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将恶臭污染物吸附在滤料上;第二阶段是恶臭污染物从滤料上进入附着在滤料表面的生物膜内;第三阶段还原硫化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氧化成水,CO?和H2SO4 

        2、严格执行《报告书》规定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清洗水和冷却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严格控制石油类污染水体现象的发生,应定时清理施工机械表面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妥善处置废弃用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生活污水管理,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设临时旱厕,粪污入旱厕,定期清掏。 

        本项目属于生产废水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废水3000m3/d,其中一期1500m3/d,二期1500m3/d。运营期废水经过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处理(由强化深度处理工艺变为二级处理,增加多介质过滤器、RO反渗透系统,设备包括除氟除硬一体化设备、一级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一级UF、一级RO、一体化除氟除硬单元、二级多介质过滤器、二级UF、树脂软化系统、二级RO装置等)后回用于园区内部及周边企业,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再生水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严格执行《报告书》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载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振动源相对集中管理,缩小噪声振动干扰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在环境噪声背景值较高时段内进行,严禁夜间进行强噪声和振动污染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严格机械设备操作规范,定期对高噪音设备进行保养,且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优化施工车辆运行线路,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水泵、风机等,变更后增加了提升泵、三效蒸发器、加压泵等噪声产生设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应合理建造泵房,科学设计,选择低噪声设备;在离厂界较近的泵房内部加装吸声材料,以确保厂界达标;操作间、泵房间采用双层门窗加隔声橡胶带,泵房设计时窗户面积在保证采光和通风的前提下尽量小,以减轻电机噪声对工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为减弱风机转动时产生的振动,采用减振台座;鼓风机加装消声器;切实做好绿化,污水厂和泵房厂界进行花、草、林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多种植高大郁密的灌木乔木,进一步隔噪降噪,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严格执行《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施工期余土和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要及时清运废弃建筑垃圾;土建施工垃圾采取就地填埋处理用于地基或低洼地的回填;安装施工的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脱水污泥、废滤料、废滤膜、废催化剂、废盐、废树脂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栅渣、脱水污泥、废滤料、废滤膜、废催化剂、废树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阶段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盐按危废处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实际运行期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中规定的鉴别程序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在实际产生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协议。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管理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5、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