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二十大前及期间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毕映楷副局长组织各县区及市属5家非煤矿山企业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会。
会议通报了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第七组第一次督查阳泉的检查情况反馈。督查组对市局、平定县局、市属和平定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市局和平定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会议集中学习了市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二十大前及期间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内容。
会议强调,一是各县区局要立即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研判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二是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要每周一次到矿检查,各县区局将检查情况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汇总上报市局;三是各县区局要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将部分执法权下放乡镇综合执法队。
会议集中学习了《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293号令)。
会议强调,一是各县区局要立即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各项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